太驚悚了!鄭州一公園房變墓景房,業主維權被圍毆
網易新聞 2021-04-16 15:47
買房之前,開發商宣傳,樓盤周邊就是濕地公園。嘿,這環境好啊,吃完晚飯沒事兒還能遛個彎,散個步,生活美得很。
誰知道,房子買了,錢也花了,有業主偶然在附近路過,竟然發現了無比驚悚的一幕:

開發商宣傳樓盤旁邊濕地公園的位置,竟然卻是一格一格的,這是一個大墓地??!
“濕”地,變“尸”地,換了一個字,讓人心里瘆得發慌,誰還敢在這里??!
更可怕的是,若不是業主發現,開發商必定絕口不提,恐怕數百位業主都還一直暢想著濕地公園的絕美居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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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收到一位恒大林溪郡業主的爆料,“自己去年購買的新房,竟然在最近才得知小區旁邊是一大片墓地。一格一格的墓穴數量,粗略估算也有數千個穴位之多。而緊鄰這塊墓地的,就是他未來的新房,還正在施工建設當中。

可氣的是,購房時置業顧問從未提及此公墓,售樓部公示其樓盤不利因素也未提及此項,業主們認為恒大林溪郡虛假宣傳,欺詐購房者。
業主們找開發商要說法,開發商回復稱不知情,自己也是受害者。

這種說法明顯站不住腳的。從公墓所在位置來看,與樓盤施工地直線距離僅600米左右,加上規模大,十分醒目,施工隊站在2層以上的高層作業必定可以看到公墓。
有業主提出退房或者公墓搬遷的訴求,開發商表示退房可以,但要滿足“無理由退房條件”。
據開發商公示資料顯示,無理由退房條件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1. 滿足購房時付清總房款50%及以上,才可享有無理由退房;
2. 按揭付款的,需要自行結清貸款并承擔所有手續費用,解除抵押。
3. 購房者需履行合同義務,包括不限于按時支付購房款、物業費,不存在拖欠銀行房貸等行為。
單第一條就排除了大多數業主,更別說同時滿足這些苛刻的條件了。

無奈,業主們只好再次去售樓部討說法,卻遭到了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圍毆,導致一位業主受傷被120拉走。
事實上,隨著鄭州城市的擴建,不少新樓盤建到了新區甚至遠郊,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與先人毗鄰而居”的尷尬處境,尤其是西南片區因“墳景房”造成的糾紛頻頻增多。
除恒大林溪郡之外,鄭州還有融僑悅瀾庭北院、亞星星河郡、東原閱城等其他樓盤的業主也遭遇到了買房后才得知小區旁有墓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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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情況,恒大林溪郡業主查詢資料發現,小區旁邊這片墓地是不合規不合法的。
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二)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三)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
民政部《公墓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建立公墓應當選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風景名勝區和水庫、湖泊、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公路兩側。
業主認為該墓地違反了第三、四項,緊鄰高鐵線和孔河,且在常莊水庫二級水源保護地范圍內,應屬于違法建設。
而違法建設又是鄭州市政府近期整治的重點對象。

3月30日,鄭州市召開2021年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會議。4月份起,我市將全面清理整治存量違法建設,進一步優化公共空間環境。
其中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包含了鐵路沿線各類違法建設拆除整治。

此外,近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河南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時間為一個月,期間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
業主們希望借此機會,利用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對破壞生態環境的不合法墓地進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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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件事情,也給廣大購房者們提一個醒,像買房這種大事,一定要格外留心。
第一、購買前多問多搜多打聽,做好調查。
如果郊區的城中村改造項目,那就要特別注意了,查清村內先人墳墓所在位置,是否有遷移計劃等信息。
第二、實地勘察,仔細觀察
現場看房時,仔細勘察樓盤周邊環境,了解土地來源及用地性質,不利因素的公示欄一定要看。
第三、交易時要再仔細看合同,以防開發商鉆空子
簽合同的時候最好找自己身邊的律師朋友幫忙看下購房協議,確保自己的利益。
編輯: 田戈 責任編輯:李瑾瑜